新疆道路救援服务收费标准汽车救援抢修:1、小型车辆在城区道路内被拖走的,收取标准是每次200元,在市区外公路上则执行空车2元/公里,重车5元/公里的标准,但基价起点为200元。2、中型车城区道路上每次300元,公路上执行空车3元/公里,重车10元/公里,但基价起价300元。3、大型车城区内收费标准为400元,公路上执行空车4元/公里,重车15元/公里,基价起价350元。4、特大型车城区内400元/次,公路上则执行空车4元/公里,重车20元/公里,基价起价为400元。5、三轮机动车和两轮摩托车在城区道路上拖车每次分别收取100元和30元,在公路上发生事故拖车时执行基价起价分别为100元和30元。
收费标准说明
1、拖车和起重机的救援服务费应根据要救援的车辆类型收取。车辆类型的分类应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行业标准执行;吊车费是指在停车场内救援车辆起吊和卸载的费用。在同一事故现场,如果同一台起重机抢救多于两辆事故车辆,则每辆车应按60%的费率收费。拖车费应从拖车救援之时算起;
3、货物装卸费是指从营救车卸到现场并从现场装到转运车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