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指挥所工作人员与被牵引车辆以怠速协调,主动密切配合,服从调度,保证有统一指挥,确保为被牵引车辆提供良好的救援动力。
2、选择合适的拖车工具,制定合适的拖车计划,除按照车辆型号、拖车时间外,还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在公路上设置合理的行进路线,减少频繁制动和避免紧急制动。
3、牵引车和被牵引车辆都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以提醒过往车辆及行人注意安,及时避让。并且被牵引车应由驾驶员控制至路边并沿最近的道路外侧车道行驶,还可以在被牵引车后方粘贴“拖车”标识示意其他车辆小心驾驶。
4、确认拖车装置是否安全可靠,把车辆拖到指定的位置。
5、被牵引的车辆必须将钥匙开到ON位置,转向灯,车身和工具箱,被拖车辆离开。被拖车辆要亮起故障灯,如果因无电不能亮灯时,要有醒目的标志如在车尾标注“故障车”等,以提醒后面的车辆避让。
6、要慢速起步,前后车控制好彼此的行驶速度。
7、遇到障碍时尽可能将变速杆推入空挡。
8、被拖车辆在被拖车尾部必须有辅助灯光显示,有必要的话还要接好拖车与被拖车的气路系统以备被拖车刹车用。
9、拖动距离在km以内的救援,被拖车辆不能使用拖车绳,拖车绳太长,会造成被拖车辆传统系统的损坏,而且拖车的效果也不理想,所以救援拖车应该使用拖车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