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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救援车辆是否能够配备警用喇叭?

道路救援车辆是否能够配备警用喇叭?

道路救援车辆是否能够配备警用喇叭?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正案

机动车在使用时,发现故障车,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及时发出警报。在城市道路上,驾驶员应当在来车方向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在高速公路上应当在10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特别注意一些特殊情况,例如雨天或拐角处,驾驶员应该在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行车,还应当使用宽度适当的牵引绳,以避免前后车追尾和对向车辆的碰撞。

2、车辆上路时,应该检查车子和应急车道是否有水,避免水进入车内。

3、高速行驶时,应当关闭所有车窗玻璃和天窗,用雨布隔绝雨水。

4、交警部门或救援机构应该在前方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如果没有警告标志,可以用雨布隔绝雨水。

5、在没有警告标志的情形下,不能开车离开高速路。

6、如果汽车上没有三角形标志,如果有,可以从四周找些树枝或障碍物做标记,达到警示后方车辆的效果,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7、如遇到暴雨,可以打开汽车箱盖进行逃离。

8、如果车子上有其他物品,需要在车内带走。

9、不能随意升降车窗和天窗。

10、雨天开车不能压到玻璃上。

11、不得在车辆行车道内倒车。

12、不得停车在非紧急弯道上行车。

13、不得泊车。

14、不得载货汽车、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乘车。

15、不得吊物体和手术器材,未吊的车辆不能吊。

16、不得倾覆地下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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