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道:道路救援职责归属:如何正确明确责任
近日,有关部门发布了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明确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职责和标准。下面,我们就从图片中可以看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职责和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原则:
第一,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员应在事故发生前至少500米的安全区域等待交警部门的到来,疏散人员应走到事故前方至少150米(成年人走200步的距离),摆放三角警示牌、打双闪,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报警等候。
第二,在事故处理完成后,交警部门应在事故处理完毕后,给车主主动支付相应的拖车费、车辆的保险等费用。
第三,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交警部门应当对事故事实进行拍照记录,收集证据,并主动向交警部门开展投诉。
第四,交通事故处理完成后,应当及时报警,对事故事实进行收集和处理。
最后,交通事故处理完成后,交警部门应当对事故事实进行记录,收集证据并主动向交警部门进行投诉。
最后,公安部门应当尽快将事故车辆拖走并通知交警部门处理,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总之,交警部门应该尽快将事故车辆拖走并通知交警部门处理完毕,并及时报警,等待交警部门的营救。只有这样,交警部门才能够快速判断和处理事故,保障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