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车绳哪种好
拖车绳的类型及优缺点(按绳体材料划分)
1、布带拖车绳。最简易、最轻便的一种拖车绳,卷起来不比拳头大多少,关键时候用来解救普通小轿车压力不大,但承载能力不容乐观,本人之前用这个去拖一辆陷入泥沼的MPV,结果直接断掉,后来换了一条圆绳才搞定。
2、圆形拖车绳。最传统的合股绞结绳,可以做到很粗,网上甚至有商家在卖承重15吨以上的圆形拖车绳。圆形拖车绳的优点是价格便宜,承载力强,但仍然是一种非钢性拖车绳。
3、钢丝拖车绳。承载力可以做到非常大,价格并不贵,但很长很粗的那种会比较重,并且单根钢丝容易因为折弯而断掉,可能会扎手。
4、弹性拖车绳。这类拖车绳自带松紧带,看上去非常短,但拖起车来却可以自由升缩,不会耷拉到地面,比较适合长距离拖行。弹性拖车绳的承载力有限,比较适合用于轿车或中小型SUV的硬化路面拖车作业。
5、钢性拖车杠。一般都是钢管或实心铁棍,拖行过程中不会因为前车急刹而导致追尾,也不会被警察叔叔罚款(交通法规定,在马路上拖车必须使用硬性连接)。缺点是不易携带,前车操控难度增加。
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拖车
发生交通事故在车主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收集证据需要以及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情况下交警会拖车。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四条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十五条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参考资料来源: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窗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